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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鞋类制品福州检测站 首次认证实验室资格纪实

2019-11-19 07:28来源:张兵阅读次数:3064

1993年12月,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收到了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好消息,我所顺利通过了四个认证检验实验室资格认可(见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认函(1993)531号)《关于批准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四个认证检验实验室资格认可的通知》),这是我所首次申报实验室认可资格并顺利通过,对于当时的塑料测试试验室来说,很多经历都是第一次。

1992年,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请推荐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通知》(技监局监发〔1992〕392号)的要求,本部门(原名:塑胶室)在原有的检验能力下成立了塑料/鞋类制品福州检测站,由刘述仁任站长,杨春森任技术负责人。虽然大家对实验室资格认可一无所知,一切可以说都是从零开始,但是这些并没有难倒我们所这些勤勉敬业的专家们,一切在刘述仁站长的领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了。首先,站长刘述仁对全室人员进行了总动员,同时成立了硬件组和软件组,硬件组联络员为杨春森、陈爱芳,软件组联络员为刘述仁、张兵。其次,站长刘述仁带领全室人员认真学习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资格的通用要求》),使大家对导则25有了深入了解,确认了本室检验能力比较成熟的塑料编织袋、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硬质聚氯乙烯挤出板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注塑鞋、聚氨酯人造革等六类产品12个产品标准作为第一次申请的能力范围。

1993年春节过后,全室人员马上开始了认可前的准备工作,由站长刘述仁带领大家按照导则25的要求,软件组人员负责编写本站质量手册,内容涉及总则、实验室概述、人员与职责、人员培训与考核、仪器设备等18章节92条款;负责编写本站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原始记录填写、保管和检查制度、检验报告的整理、审核和批准及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等20个制度。由于当年电脑未普及,本室仅有一台进口设备所带的286电脑且无专职打字员,编写人员只能用手写的方式一字一字将这些文件编写出来,并将大部分文件交所办公室进行打印后校对,少量文件由我用那台在当时很“珍贵”的286电脑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出来,常常是独自加班到晚上九点多钟。

质量手册和管理制度编写后,站长刘述仁马上组织全室人员学习质量手册和管理制度。根据文件和制度要求,组织全体检验人员规范检验记录和报告格式、样品标识等。由我(当时兼室管理员)对本室设备按规定重新编号,并将每台设备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履历表、设备说明书、验收记录、操作规程、检定证书、使用登记表、维护保养方法及记录等)。硬件组人员对每台设备重新编制了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对每台设备建立了设备卡;对每台设备的校准有效期、状态标识、运行情况等进行核查和维保;对406室和408室两间恒温恒湿实验室购置了两台恒温恒湿测量仪进行测控和记录,确保实验环境达到标准要求。

站长刘述仁组织全体检验人员对申请的塑料编织袋、农业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硬质聚氯乙烯挤出板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注塑鞋、聚氨酯人造革等六类产品的12个产品标准进行学习,对标准中不明确的方法制定了相应作业指导书,完善了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根据导则25要求,填写了技术人员一览表、申请认可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技术人员简历表和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能力分析表、仪器设备配置表。

1993年10月1日至5日由组长张斌等5位评审成员对塑料/鞋类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员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了肯定。

此次实验室资格认可,对于当时的中心检验所和塑料检测室而言,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是我们首次通过实验室资格的认可,也是我们在增强检验能力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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