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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调整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不再免予监督抽查

2012-11-14 23:00来源:业务管理部阅读次数:2285

 

        日前,记者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重庆将调整已制定十多年之久的重庆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新办法更加注重质量在新型工业化、质量强市等战略中所发挥的效应,同时明确取消了名牌产品免予监督抽查的规定。
        据了解,1993年,重庆市正式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截至2011年,累积培育了1662个重庆名牌产品,涌现了长安汽车、嘉陵摩托、重庆机床等一批代表重庆形象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促进了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加快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力推动了重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原办法已经不能满足新的形势和要求。”重庆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过去,重庆名牌产品评选过于注重政府评价,社会和市场参与热情较低。同时,原办法在申报条件中缺少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政策、产品实物质量、违法行为等要求,而是过于注重企业规模,忽视了企业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发展评价和诚信评价等综合评价体系。
  基于此,调整后的重庆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对重庆名牌产品的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机制、申报要求、评价指标、名牌奖励等,都进行了科学调整。新的评价重新回到了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将由重庆市政府领导、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负责人组成的重庆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权负责重庆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审议和确定重庆名牌产品名单。
  据介绍,在新办法中,增加了重庆名牌产品的定义,即是在重庆市境内生产、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满意度、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有市场发展后劲,经一定程序进行评价并获得批准的工业产品。申报条件中,不仅对申报企业的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规定得更加细化、明确,也明确了不能申报的相关情况。申报程序也从原来的6个细化为11个,各环节的逻辑性和衔接性明显增强。
  “重庆名牌产品将不再免予监督抽查。”重庆市质监局一位负责人透露,对于新晋评选的重庆名牌产品,企业可以优先享有政策、资金、通关等优惠,但同时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将更加明确。据悉,企业每年必须向市质监部门报送年度自查报告,市质监局将组织质量抽查考核。同时,凡是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国家监督抽查和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用户反映意见大,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取消重庆名牌产品称号,吊销证书收回奖牌并登报公布,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产品。
  此外,记者还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重庆将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增设质量指标,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和亿元工业总产值重庆名牌产品培育数量两大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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