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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道德诚信建设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012-11-14 23:00来源:业务管理部阅读次数:2239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间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解决措施,夯实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内在基础和外部环境,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注意发掘基层食品从业者的典型代表和感人事迹。依托“道德讲堂”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相互感召的修身律己活动,并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全国范围内食品行业“道德讲堂”的建设工作。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资源互助、统一培训等食品安全宣传长效合作机制,多出让群众高度关注、深受触动、有所感悟的宣传精品。
        《意见》强调,在继续强化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和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等外部联动奖惩机制,在贷款融资、差别利率、金融服务和食品从业者社会管理方面进一步形成有力的外部约束。加大食品安全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选考核中的比重,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全国联网、覆盖全部食品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统一实名制标识、信息互通互补、动态实时更新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电子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
        《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整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奖励资金,加大奖金兑现力度并确保兑现及时、便捷,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和丧德失信行为的民事赔偿力度。强化食品相关行业协(学)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诚信自律和约束引导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抑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序良俗等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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