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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审计服务结果公示

2024-02-28 08:38来源:财务部阅读次数:1579


我院需购买财税审计服务,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可以自行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据院《采购管理办法》,经会议研究决定,由“福建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净资产专项审计,“福州新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所得税、印花税汇算清缴审计。

监督人员:沈阳          监督电话:0591-83707915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2月28日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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