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告(2021年 第2号)
2022-05-19 08:25来源:质量技术部阅读次数:2326次
2021年 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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