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2010AWJ168(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公告)
2010-08-23 22:00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阅读次数:3690次
标号:[FJ2010AWJ168] 公告时间:2010-8-24 17:06:42 截止下载时间:2010-8-26 17:30:00 开标时间:2010-8-26 17:30:00
竞价编号:FJ2010AWJ168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部分项目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通知》(闽财购〔2010〕18号 )要求,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一、竞价邀请
1.竞价编号:FJ2010AWJ168
2.竞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
3.下载竞价文件时间: 2010年8月24日始。
4.下载竞价文件及上传报价文件网址: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5.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 17:30
6.报价文件应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7.联系人:秦军校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
联系电话:0591-87819300 0591-87838013(传真)
购买竞价文件联系人:阮洁敏 电 话:0591-87830250
保证金确认:黄晖 电 话:0591-87848985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117130100100001915
2.竞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
3.下载竞价文件时间: 2010年8月24日始。
4.下载竞价文件及上传报价文件网址: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5.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 17:30
6.报价文件应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7.联系人:秦军校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
联系电话:0591-87819300 0591-87838013(传真)
购买竞价文件联系人:阮洁敏 电 话:0591-87830250
保证金确认:黄晖 电 话:0591-87848985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117130100100001915
二、竞价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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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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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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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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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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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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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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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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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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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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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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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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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尼卡美能达,京瓷,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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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幅面,标配复印、网络打印/扫描功能,20页/分钟,中文简便操作面板,600DPI分辨率, 配置两个250页的万用纸盒,50张手送,三种复印模式,帐户管理功能,环保设计, 内存:64MB+128MB,46秒预热时间,7.5秒首页复印,纸张重量 纸盘:60-90g/㎡ 手送:52-110g/㎡ ,纸张尺寸 A6-A3 ,电子交叉分页组件及错位输出;50%-200%缩放,1-99页连续复印,标配双面器、双面进稿器,标准USB 2.0接口,采用单组份鼓组件,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并提供安装时提供所需的所有线材,由厂家持证工程师上门安装/现货供应,按厂家标准一年保修,一年免费上门服务,每个月一次以上的免费上门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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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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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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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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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837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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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需知
1.报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报价人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具体的确定性说明,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若照抄竞价文件技术要求,出现可选性报价,或经相关比对发现其描述与实际有不符或出入的,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其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所投产品(机型)均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机型),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计算机、打印机、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竞价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打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的位置。否则其竞价无效。
国家有强制要求3C认证的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编号。
3.报价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福建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且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价文件应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应按竞价文件中的报价格式填写,一式二份,并盖报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书面密封递交。
5.报价人须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各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日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到账凭证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将无法参与竞价)。
⑴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⑵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价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⑶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
⑷未按规定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报价,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⑸未成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⑹成交报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后,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及采购人验收凭证,以原提交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⑺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或不按规定日期签订供货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加部分将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数额的10%。
7.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8.其它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交货期。
(2)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四、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在《成交通知书》送达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产品3C认证证书编号(国家有强制要求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位置)。
▲以上必须按本竞价文件的附件格式填写,未按格式要求填写的,其报价无效。
六、竞价准则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竞价货物一览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示两个工作日,同时报价人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竞价,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全部满足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需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根据闽财购〔2008〕31号、〔2010〕18号文要求,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福建省政府或经福建省科技厅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优先采购,报价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情况下,给予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七、竞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网上竞价公告期满,省政府采购中心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同时,将参与竞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和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公告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两个(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在采购单位选定的品牌范围内)供应商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调整采购需求后再进行网上竞价。
2.报价人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具体的确定性说明,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若照抄竞价文件技术要求,出现可选性报价,或经相关比对发现其描述与实际有不符或出入的,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其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所投产品(机型)均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机型),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计算机、打印机、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竞价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下载打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的位置。否则其竞价无效。
国家有强制要求3C认证的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编号。
3.报价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福建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且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价文件应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应按竞价文件中的报价格式填写,一式二份,并盖报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书面密封递交。
5.报价人须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整,各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日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到账凭证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将无法参与竞价)。
⑴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⑵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价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⑶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提交;
⑷未按规定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报价,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⑸未成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⑹成交报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后,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及采购人验收凭证,以原提交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⑺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或不按规定日期签订供货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加部分将不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数额的10%。
7.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8.其它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交货期。
(2)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四、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在《成交通知书》送达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产品3C认证证书编号(国家有强制要求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位置)。
▲以上必须按本竞价文件的附件格式填写,未按格式要求填写的,其报价无效。
六、竞价准则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竞价货物一览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示两个工作日,同时报价人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竞价,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全部满足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需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根据闽财购〔2008〕31号、〔2010〕18号文要求,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福建省政府或经福建省科技厅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优先采购,报价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情况下,给予报价10%的价格扣除。
七、竞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网上竞价公告期满,省政府采购中心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同时,将参与竞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和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公告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两个(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在采购单位选定的品牌范围内)供应商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调整采购需求后再进行网上竞价。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24日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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