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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文明交通倡议书

2021-10-15 12:29来源:党办阅读次数:2435
全院职工:

为持续推进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更好地展示质检人的良好形象,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良好交通习惯;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省质检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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