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2021年招聘信息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原福建省中心检验所)于196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系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最早组建的省级质检机构,在检测方面的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名列全国前列。我院早在1986年就致力于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在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并带动了全国各类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我院为社会各界提供检验、认证、验货、质量技术咨询等多产品一站式服务。目前已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标准5200多个,居全国各类实验室前茅。拥有国家级检测中心6个,已形成了电气、电子、建材、食品、塑料、轻工、机械、化工、消防、环保等60大类两千多种产品的检验能力。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编外聘用人员、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其中:(1)编号101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2)编号901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3)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注:根据《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规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15:00至6月28日1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直接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电子附件。附件应包含: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每位考生只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联系电话:0591-88208217。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招聘平台查询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7月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电子附件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试
1.编号101、701、70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编号101岗位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于笔试当日提交。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3)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4)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题为专业题,主要考察考生沟通表达及应变能力、专业(岗位)素质能力。面试得分7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6.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技能。技能测试得分7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7.综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折合计算;有技能考试要求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30%、技能考试30%折合计算。
五、考察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报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录取人选)。经招聘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酌情核减录用人数。
七、相关待遇
1.编外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院管理办法执行,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提供午餐和其他福利,马尾基地有免费班车接送。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怡山创意园旁)
邮编:350002
网址:www.fcii.net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 0591-83711641
3.《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