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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2020-07-24 09:57来源:事业发展部阅读次数:37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税务局、统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yjgs/gzdt/202007/t20200716_31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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