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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对蓄电池提炼物开展鉴定

2018-10-30 08:55来源: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阅读次数:1448

近日,我院通过对一批蓄电池提炼物属性鉴定,为我省某市环保部门环境监管、打击取缔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活动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为案件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证据。这是我院首次对蓄电池提炼物开展鉴定。

8月中旬,我院东南司法鉴定所受我省某市环保部门委托,对一批蓄电池提炼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展开鉴定。经查,该批蓄电池提炼物有两种,共计25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其他废物”。10月25日,我院从该市环保部门获悉,依托我院的技术支持,案件处理得以顺利开展,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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