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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依据消费者投诉线索
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2016-11-08 08:25来源:事业发展部阅读次数:3813


从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获悉,日前,该司已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国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据执法督查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行动将加强电商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摸排。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作用,畅通广大群众的质量投诉举报便捷渠道。针对主要网购平台和重点消费品,围绕群众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媒体曝光的产品,开展摸排,收集线索。并根据收集到的线索,加强对电商消费品违法案件查办,对涉嫌质量违法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通知内容,质监部门将把查实的案件及时通报电商平台,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涉刑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本辖区内区域质量问题突出的电商消费品,通知推动地方政府牵头开展区域整治,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质监部门要加强组织,统一协调,完善机制,加强对案件的督办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分解任务,细化方案,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双11”期间,执法司将加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消费品消费预警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电商消费品执法打假信息数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警示消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形成抵制低质低价恶性竞争的氛围。届时,还将集中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电商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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