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P2.5全彩LED屏幕设备选型评议结果公告
2016年03月24日,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及“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由电子所、财务部、相关院领导、监察室及设备部相关人员组成设备选型评议小组,对电子所申购的室内P2.5全彩LED屏幕进行选型评议。
电子所按照现场条件和实际需要提出计划采购设备的需求,包括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设备部按贵重设备采购程序在院网站公示设备采购需求,征集设备购置信息。提交征集信息的厂商有:福州晶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瑞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三家公司。
评议小组根据征集的设备购置信息进行讨论评议,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价原则推荐以下厂商为本次设备供应商。
设备名称 |
推荐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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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P2.5全彩LED屏幕 |
福州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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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人员 |
刘培炎、阮星、才辉、陈逸鹏、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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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员 |
黄达顺 |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与监察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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