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首次对电商平台开展监督抽查
为配合3.15活动,广东省质监局近日发布2014年电商产品质监抽查结果,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和唯品会5家电商平台买样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达到30.7%,质量问题最突出的是玩具产品,发现率达60%;其次是箱包皮具、服装、家庭纺织用品,发现率分别为50.0%、46.7%、46.2%。据悉,这是广东省质监局首次对电商平台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近年来,广东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仅2014年上半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09万亿元,同比增幅达30.0%。电子商务作为商品物流的新生态,其虚拟交易环境、跨区域交易模式在给消费者购物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生了消费欺诈、产品质量等问题,尤其是电子商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追溯困难,电子商务产品信息、经营主体瞬息万变,源头溯源管理困难重重。
为此,广东省质监局针对现行产品质量法规标准体系几乎都是针对传统线下产品和服务来制定的现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探索对电商产品质量在线监督抽查。该局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依据“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原则,采取“神秘买样”的方式,在广州公证处的支持配合下,对“神秘买样”的付款账号、购买人员(抽样员)以及在特定平台上的注册账号进行公证,由经过公证的买样人员集中下单和支付,并做好产品介绍截屏,网页、订单详情打印及具体网址记录等。此次共抽查了5大电商平台的156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破解了“依法获取样品、样品和结果确认、抽查后处理及样品处理”4大难题。
据广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针对当下网购越来越流行的消费特点,2015年,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商平台的抽查力度,以网上热销、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家用电器、服装等重要消费品和B2C电商模式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电商产品的监管力度,电商产品抽查批次和专项经费不低于去年的3倍。
针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面临追溯难、取证难、追责难的“三难”困境,广东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陈锦汉建议,在国家层面构建电商法律体系,包括制定颁发《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管理条例》,明确实施网购平台“首负责任”,即电商平台应对商户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广的管理,完整保存在交易中产生的数据证据,承担对消费者先行赔付的责任,并追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者的相关法律及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就可以从制度层面促进网购平台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控,维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
目前,广东省质监局已将此次监督抽查涉及相关电商平台和电商产品经营企业情况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