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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出台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新办法

2014-04-07 22:00来源:事业发展部阅读次数:2713

2014-04-08

  

        4月3日,新出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全系统。
        为了修订好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总局办公厅信息处结合近几年质检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直属挂靠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新《办法》增加了建立质检系统内政务信息工作协作交流机制的相关规定,规定可按地区建立片区政务信息工作协作网,实现对信息资源的共同发掘和综合利用。另外,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新《办法》规定,各单位向上级报送的简报,应严格按规定报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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